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南京大学报名点通知
考生朋友:
欢迎报名参加2017年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考试!
为便于考生报考,特将现场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南京大学报名点的任务
承担在南京市报考南京大学的报考工作。
二、南京大学报名点的安排
1、报名地点:
南京大学仙林校区方肇周体育馆一楼篮排球馆(7号门入口处)
2、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9日—12日,8:30—17:00。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考生须在研招网报名并在网上缴纳报名费,收到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到南京大学报名点确认网报信息。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补交费。现场确认时,往届生携带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南京市户口本或南京市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应届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南京市高校学生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同时携带《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本科结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生报考南大学术型专业必须携带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携带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2、网上报名学历(学籍)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往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网上报名编号。
附件1 硕士研究生现场确认报名程序.doc
1、验证、拍照:
携带相关证件(往届生携带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南京市户口本或南京市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应届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南京市高校学生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同时携带《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本科结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生报考南大学术型专业必须携带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携带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和网上报名时打印的《信息校对表》(网上报名时没有打印该表的,需记住网上报名编号3201*****后五位)到南京大学仙林校区方肇周体育馆一楼篮排球馆(7号门入口处)“验证、拍照处”,核验证件、拍照、领取计算机打印的《报名信息简表》。
网上报名学历(学籍)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往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签字确认:
认真阅读《报名信息简表》及《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正反面),若信息无误,在《报名信息简表》及《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属本人姓名,确认信息。若信息有误,至“信息录改处”修改信息,重新打印《报名信息简表》进行校对,无误后在《报名信息简表》及《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属本人姓名,确认信息。
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此后一律不作修改,由于报名信息有误而导致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或不能被录取,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3、交报名信息简表:
在“交表处”交《报名信息简表》,完成报名手续(不交《报名信息简表》者报名无效)。
南京大学报名点
2016年11月1日
附件2 江苏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公告.doc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手段,其试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属国家绝密级材料。公平公正的考试竞争环境,良好的考风考纪氛围,试题的安全保密直接关系到国家考试公信力和新生入学质量,涉及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影响着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涉及国家秘密的重要活动,主办单位可以制定专项保密方案并组织实施”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现对我省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公告如下:
一、热忱欢迎广大考生参加国家高层次专门人才选拔考试。请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认真履行本人签署的《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相关承诺,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争当诚信公民。
二、根据教育部要求,国家教育考试须在标准化考点实施,考试全部在视频监控下进行。考试期间,无线电管理部门还将加大对异常信号的监测力度,对发现使用无线电通讯工具非法传输考试内容的设备和人员将依法移交公安部门严肃处理。
三、考生入场时只能携带考试规定的必须物品,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凡携带者,考前如不交出,开考后一律按违规论处。
四、第一科开考前30分钟,其他科目开考前2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监考人员将在视频监控下对考生使用金属探测器检查是否携带违规物品,考生必须无条件协助和配合接受检查。为节省考生宝贵的时间,提高检查效率,考生着装应尽量不穿戴配有金属物件的衣帽鞋袜。考试过程中,我省各考点还将使用其他探测仪器,监测使用无线通讯工具等违规行为。每科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五、对考生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行为,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处理。处理结果将通报作弊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纪检监察和人事部门;同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供高等学校、用人单位查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严惩。
欢迎广大考生对有作弊迹象和行为的考生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25-83235984,E-mail:jseea_yjs@163.com。
特此公告。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附件3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我是参加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报考规定,为维护此次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性,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经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任何时候不作修改,因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导致不能考试、复试、录取,以及入学后不能进行学籍注册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2.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保证不将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带等违规物品带入考场。
4.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规行为,自愿服从监考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接受处罚。
考生签名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