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2017年硕士生入学复试通知(含复试方案和复试名单)
一、复试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参加我院各专业复试的考生,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毕业证书(往届生)、身份证、准考证、本科期间历年学习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考生本人外语能力相关材料(如:CET-4、CET-6、专业四级、专业八级、IELTS或TOEFL成绩单等),于2017年3月15日下午2:00准时到仙林校区思源楼仙2-212资格审查。未经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2、提交材料:资格审查时考生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请预先按以下顺序装订好):1)身份证及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2)本科期间历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3)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应有本人照片和入学年月、学号、注册情况等);4)外语能力相关材料复印件。
3、信息核对:考生在资格审查时请认真核对本人通讯地址,包括邮政编码、门牌号码等,注明入学后是否需要安排宿舍,并签名认可。
4、体检: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到南京大学校医院领取体检表并体检。南京大学鼓楼校区校医院体检时间:3月15日、17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30。南京大学仙林校区校医院体检时间3月16日,上午8:00—11:00,下午12:30-15:30。体检当日饮食必须清淡。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体检时间的考生可直接与南京大学医院防保科联系(025-83594470转8118)。
5、本地考生住宿申请:外国语学院学生在仙林校区学习和住宿。凡家在本地但不具备走读条件、需要住宿的考生,必须在资格审查时填写住宿申请表。学校将根据房源情况确定是否予以安排。
6、参加考试:考生请预先找到考试地点,携带本人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毕业证书(往届生)准时参加考试。考生请合理安排好行程,专业面试小组不接受考生的面试顺序调整申请。学术类硕士生必须参加二外听力口语测试,二外语种与初试二外语种一致。
7、差额复试:我院各专业复试均为差额复试。各专业通过复试的拟录取名单将于3月31日前在我院主页“教务公告”一栏网上公示。咨询电话:025-89685452。
二、硕士生复试及录取方案
1、各专业复试人数及拟录取人数
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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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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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录取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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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考复试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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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考拟录取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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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语言文学A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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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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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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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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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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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语言文学B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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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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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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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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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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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语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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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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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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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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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语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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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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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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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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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语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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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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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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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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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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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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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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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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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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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语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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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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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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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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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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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非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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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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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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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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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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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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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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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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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笔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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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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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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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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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笔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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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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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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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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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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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语笔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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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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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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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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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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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全院另有4名少民计划考生和1名强军计划考生参加复试,未计入以上人数中。
2、复试及录取方案
A、学术类硕士生复试及录取方案
1、初试单科成绩、总分达到学校文学类基本分数线的考生,按初试第三、四门课总分从高到低排名,各专业根据排名由前到后确定复试考生人数及名单。复试为差额复试。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
2、复试含笔试和面试,科目详见《南京大学2017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其中笔试阅卷形式与初试相同,密封后集中阅卷。
3、复试笔试满分150分,面试满分150分(其中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第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50分)。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
4、各专业按考生初试第三、四门课成绩、以及复试成绩的总分,由高到低录取。复试面试不合格者(面试成绩低于90分)不予录取。
5、报考英语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按照以上程序分A、B组单独排名确定复试考生人数及名单,并最终确定录取名单。
B、专业学位类硕士生复试及录取方案
1、初试单科成绩、总分达到学校翻译硕士基本分数线的考生,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复试考生人数及名单。复试为差额复试。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课程。
2、复试含笔试和面试。笔试为外文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50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满分150分。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其中笔试阅卷形式与初试相同,密封后集中阅卷。
3、复试后将考生复试成绩计入初试总分重新排序,由高到低录取。复试面试不合格者(面试成绩低于90分)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