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复试学生名单(共计23人)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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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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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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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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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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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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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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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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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4421200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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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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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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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442120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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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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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景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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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44212007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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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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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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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4421201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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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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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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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44212007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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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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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冰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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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44212014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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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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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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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4421200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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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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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裴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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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44212015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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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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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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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44212008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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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彭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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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44212014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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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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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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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4421201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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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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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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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4421200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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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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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翠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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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44212008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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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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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攀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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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44212006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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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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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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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4421201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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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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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4421201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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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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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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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4421200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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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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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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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4421201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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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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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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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4421200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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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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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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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4421200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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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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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先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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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44212008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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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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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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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44212008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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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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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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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44212009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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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复试时间和复试地点
1、笔试
时间:3月26日(周三)上午9:30-11:30
地点:海外教育学院曾宪梓楼101室
2、面试
时间:3月26日(周三)下午13:00-
地点:见分组名单
三、 复试形式以及科目
1、 笔试
时间:3月26日(周三)上午9:30-11:30
地点:曾宪梓楼101室
内容:语言、文化(含文学)综合知识,参考书目同入学考试。
2、面试(含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时间:3月26日(周三)下午13:00-
面试等候地点:曾宪梓楼312
面试准备地点:曾宪梓楼310(每人准备15-20分钟)
外语候考地点:曾宪梓楼302
外语面试地点:曾宪梓楼301
综合面试地点:曾宪梓楼306、308
内容:综合素质及政治理论、语言文化知识以及教学能力测试、教学能力和外语(英语或西班牙语或德语)听力及口语。
考察对外汉语教学综合能力的面试分两组进行,面试顺序按照分组名单的编号顺序,单号为第一组,双号为第二组。每名考生20分钟。具体分组名单如下:
第一组 地点:曾宪梓楼306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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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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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潘静
|
2
|
俞璠
|
3
|
唐蓉
|
4
|
蒋翠琴
|
5
|
陆文婷
|
6
|
高先萍
|
7
|
郑莉
|
8
|
代冰洁
|
9
|
彭妍
|
10
|
袁攀攀
|
11
|
翟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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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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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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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 地点:曾宪梓楼308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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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1
|
陶景蓉
|
2
|
刘芳芳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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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萌
|
4
|
李震
|
5
|
吴莎
|
6
|
吴彤
|
7
|
包莹芳
|
8
|
李裴钰
|
9
|
秦楠
|
10
|
朱敏
|
11
|
曹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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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成绩排序及确定拟录取人员办法
按照入学考试成绩+复试成绩(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50分,复试成绩之和满分为300分)的总分,进行重新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五、 资格审查及复试费用
资格审查时间:3月26日(周三)上午8:30-9:00
资格审查地点:曾宪梓楼520办公室
资格审查内容:考生须携带学生证或毕业证书、身份证、准考证(均须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一张(反面请写名字)、考生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
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和考生本人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
绩单复印件,复试前到报考院(系)进行资格审查。
复试费80元/人,交纳时间:3月26日(周三)上午8:30-9:00
交纳地点:曾宪梓楼516办公室(请准备零钱)
考生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差旅费、复试费、体检费等由考生自行解决。
六、 复试体检
体检工作由校医院组织。①3月25日、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地点:南京大学鼓楼校区校医院(南京市汉口路22
号、南京大学正大门东侧50米)。②3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12:30-15:30;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校医院。体检当日饮食必
须清淡。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体检时间的院系或考生可直接与南京大学医院防保科联系(025-83594470转8118)。
七、 关于入学以后住宿的说明
鉴于我校学生宿舍床位紧张,不能满足每个学生的住宿要求(包括住宿条件、费用高低等),原则上只为家在南京市城区以外的学生安排床位,而且只要住校,就一律缴纳住宿费,并服从学校安排(由房产处负责解释)。具体住宿安排录取前确定。
家在本地、但不具备走读条件、需要住宿的学生,必须在复试时向报考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南京大学2014年硕士生住宿申请表,请在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经有关院(系)汇总信息后,向学校申请,由学校根据房源情况确定是否予以安排。
八、 发录取通知书
发录取通知书。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及所需各项手续完备后,将在6月上旬发通知书,手续不完备者一律不发录取通知书。
九、 其他不明事项,请查阅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南京大学二〇一四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意见》,或致电海外教育学院025-83594613咨询。
南京大学海外教育学院
201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