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5年招收推免研究生工作细则
一、申请条件
1. 拥护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 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
3. 大学本科前三学年总评成绩在专业名列前茅,英语水平达到南京大学研招办要求;
4. 在学期间曾参加过各类学科竞赛、学术研究,有获奖、论文发表或其他突出表现;
5. 未能达到以上申报条件的特别优秀者,可提交证明本人学术能力和科研潜质的申请材料,经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向研究生院和校纪委提请申报资格审核;
二、推免复试科目及时间地点安排
申报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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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科目一及时间地点(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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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科目二及时间地点(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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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理论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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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综合
10月13日上午9:00—12:00
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圣达楼210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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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试
10月13日下午2:00
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圣达楼210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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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须知
1、申请者请于2014年9月28日8:00至2014年10月8日8:00期间登陆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完成网上志愿申报,逾期填报的考生(以系统时间为准)将视为无效申请。
2、南京大学将于2014年10月10日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定复试名单,择优录取。申报南京大学的推免生务必将填报南京大学的志愿保留至10月10日20:00,如10月10日20:00后仍未接到南京大学复试通知,可更改“推免服务系统”中的高校申请志愿。
3、参加复试时请提供以下资料,如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1)证明自己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a. 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b. 英语六级或四级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须加盖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c. 专业外语四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须加盖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d. 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e. 提供能证明自己学术能力的论文(如公开发表,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申请复试资格的体检报告书。
(3)跨专业申请者须提供能够证明已达到申请专业大学本科阶段应达到的知识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4、拟录取名单将于三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主页上公布。
5、南京大学将于三个工作日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对复试优秀、体检合格(可在我校医院或本人所在学校指定的医院体检)的申请者发出拟接收确认,同时要求被我校拟接收考生须在24小时内回复确认,方完成推免接收全过程。超过24小时未回复我校确认信息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我校有权按照复试排名替补录取。
6、南京大学奖、助学金政策将向推免录取研究生大力倾斜,向优秀硕士推免生提供优厚的奖、助学金。
7、我院联系电话:025-89680750,电子邮箱:1059793745@qq.com。
四、马克思主义学院招收推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1.严格遵守招收推免生政策,做到程序规范、信息公开,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科学有效。
2.严格按照招生政策做好保密、分组、记录等工作。
3.每个面试小组由5名教师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面试前要对面试教师进行培训,明确考试纪律和工作程序,统一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面试时面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打分。面试分数取平均分。
4.复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
5.笔试试卷密封后全院集中阅卷。
6.复试为差额复试,复试中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复试后及时上网公示复试结果;如在拟录取名单中有人放弃录取,将按复试总分由高到低依次替补。
五、本年度马克思主义学院招收推免研究生领导小组
组长:王建华
成员:王锁明、李喜英、周芳玉、熊秋良
秘书:江秋艳
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