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2016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一、本年度推免工作指导思想
为更好地选拔人才,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在贯彻《南京大学推荐2017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的基础上,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2016年度推免生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本年度院系推免工作小组
组长:刘云虹
副组长:魏桂红、何宁
成员:周丹丹、曹丹红、彭曦、张辛仪、赵丹、宋尽冬、吴玉梅、张晓明、陈静
三、推免对象及条件
1. 南京大学2017年应届优秀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生、不含“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生”),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2. 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积极向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受处分记录。
3. 勤奋学习,成绩优良,除学分及毕业论文要求外,已具备获得学士学位的各项条件(注:如学生当前尚有专业核心课、通修课程或平台课程不及格,则不得申请)。
4. 学分绩排名处于专业前60%范围。
四、推免学分绩
(一)纳入学分绩计算范围的课程清单及课程学分认定
1、在校期间有一学期或一学年出国(出境)交换学习的学生,只以在校期间获得的学分绩参加推免资格排名,交换期间的学分不予考虑(即使回校后获得交换期间相关课程的成绩,仍不予计算在内)。
2、学分绩计算以专业核心课、通修课程和平台课程的原始成绩为依据,通识课程暂不计。
3、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和朝鲜语推免学分绩计算课程清单详见外国语学院网页。
(二)为激发学生学术潜力、促进全面发展,在《2016年南京大学推免生学分绩加分办法》基础上,本院学生在读期间获得以下荣誉者可获学分绩加分,相同内容形成的成果不累计加分,且每人加分总额不超过0.2。
1、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在CSSCI及以上级别刊物的论文,加0.1;
2、以第一作者身份出版文学类或学术类译著,加0.1;
3、参加重要外语学科竞赛并获得冠军,加0.1,认定的奖项如下:
外国语学院:全国口译大赛、CCTV多语种大赛
英语系:二十一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韩素音青年翻译奖、中国大学莎士比亚戏剧大赛;
俄语系:全国高校俄语大赛、全球俄汉翻译大赛;
日语系:笹川杯日本知识竞赛、中华杯日语演讲比赛;
法语系:卡西欧杯全国法语演讲比赛、卡西欧杯翻译竞赛;
德语系:全国德语专业辩论赛、DAAD举办的专业竞赛、歌德学院举办专业竞赛;
西班牙语系:卡西欧杯翻译竞赛、西班牙语国家驻华使领馆组织的西语竞赛;
朝鲜语系:锦湖韩亚杯中国大学生韩国语演讲大赛、大韩民国驻上海总领事杯韩语演讲大赛。
(三)综合学分绩计算
推免综合学分绩=推免课程学分绩*60%+各系推免考核成绩(折算成五分制)*40%+学分绩加分
五、推免生遴选
本院推免申请学生的综合排序原则:
符合推免申报条件的学生按专业、依据学分绩排序。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数,产生各专业学生排序名单,以该排序名单依次推荐。
1、所有推免生必须参加所在系的推免加试。加试资格按推免课程学分绩顺序划定,人数按照学校下发的政策指标数的150%计算。
2、推免排序方式:
(1)推免各专业分开排序,分开推荐。
(2)各专业推免人数为“政策指标比例×应届班级总人数”,若出现非整数,整数部分代表确定
的推免人数,小数部分从学分绩专业排名相对位置靠前者中产生。如,专业一60人,甲同学排名第14,其相对位置为14/60=12.33%;专业二23 人,乙同学排名第6,相对位置为6/23=26.09%,则推免排序甲同学排在乙同学之前。
六、工作流程
遵循教务处统一的工作流程,先进行学分绩统计和计算,然后组织符合资格的学生进行笔试和口试,最后公布拟推荐名单。
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七、工作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静、张晓明
咨询电话:89681500、89685911
电子信箱:cj3354182@sina.com,wyjw@nju.edu.cn
办公地点:仙林校区侨裕楼214室、217室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外国语学院
2016年7月28日
附:2013级专业推免学分绩计算课程清单/uploadfck/files/2013级专业推免学分绩计算课程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