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自2014年启动以来,已经组织了2期选拔培训,各项培养工作均按培养方案顺利进行。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财会〔2010〕19号)和《江苏省会计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苏财会〔2011〕48号)精神,进一步加大我省会计人才培养力度,加强梯队建设,为全国会计领军人才、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提供人才储备,我厅决定与南京大学会计硕士教育中心以在职研究生形式培养会计领军后备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江苏省内规模以上企业、金融机构、行政事业、会计中介服务机构的财会人员。
二、基本要求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
(二)符合2017年全国会计硕士统考报名条件;
(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四)2014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
(五)单位财务部门业务骨干,具有较强的管理、分析和组织协调能力。
经过2年的培养,考核合格者,在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同时,其中成绩突出者纳入我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继续培养。
请符合条件人员参加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的报名,报考南京大学会计硕士(MPAcc)。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31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其他事项请在近期关注我厅网站通知。
联系方式:
1.江苏省财政厅会计处史晓明,025-83633208。
2.南京大学会计硕士教育中心周俏纨,025-8362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