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考生请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毕业证书(往届生)、身份证、准考证、本科期间历年学习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考生本人外语能力相关材料(如:CET-4、CET-6、专业四级、专业八级、IELTS或TOEFL成绩单等),于2017年3月14日上午10:00准时到中美中心A204资格审查。未经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复试费80元。
2、提交材料:资格审查时考生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请预先按以下顺序装订好):1)身份证及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2)本科期间历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3)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应有本人照片和入学年月、学号、注册情况等);4)外语能力相关材料复印件。
3、体检: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到南京大学校医院领取体检表并体检。南京大学鼓楼校区校医院体检时间:3月15日、17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30。南京大学仙林校区校医院体检时间3月16日,上午8:00—11:00,下午12:30-15:30。体检当日饮食必须清淡。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体检时间的考生可直接与南京大学医院防保科联系(025-83594470转8118)。
4、该复试为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为1:1.5
复试方案:
1、初试单科成绩、总分达到学校法学类基本分数线的考生,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名后按比例参与复试,复试为差额复试。
2、复试含笔试和面试,复试笔试满分150分(其中专业英语翻译满分100分,听力满分50分)。面试满分150分。复试总成绩满分300分。
3、考生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总和,由高到低录取。复试面试不合格者(面试成绩低于90分)不予录取。
复试地点:中美中心C101教室
复试时间:
专业英语:3月14日
下午14:00-14:45
听力:3月14日
下午15:00-15:30
面试:3月15日
上午8:30-11:30
复试名单:
考生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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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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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4721180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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邰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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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47211805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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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艳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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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4721181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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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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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4721180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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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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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47211806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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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荣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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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4721180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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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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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47211809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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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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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4721180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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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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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47211805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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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宇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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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4721180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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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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