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阶段
1.文学院此次考试采取线上面试的形式,采用的平台为腾讯会议平台。
2.我院将采用“单机位”模式进行面试,建议考生使用笔记本电脑进行面试,另外需要至少一部智能手机备用。
3.请提前在腾讯会议官网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下载地址为:https://meeting.tencent.com/download-center.html?from=1001),并安装和注册好腾讯会议账号。请考生提前下载并熟悉该软件的使用方法。分别在电脑(面试主设备)、手机(备用设备)上下载腾讯会议,并做好相关设置。
4.推荐在笔记本电脑上通过腾讯会议进行面试(如使用手机,会因为电话等问题造成面试断开,故手机只作为备选设备,请各位同学优先使用笔记本电脑进行面试。)
5.参加在线面试前应对本人所处环境进行整理,保持干净整洁明亮,不存放任何与复试有关的资料,关闭与面试无关的电子设备。除考生本人外,不能有其他人出现,过程中也不能进人,不能有其他说话声音,面试开始前通过视频配合工作人员检查周围环境。
6.参加在线面试前,再次检查电子设备网络并确保畅通,关闭任何有可能影响面试全过程的应用程序。
7.为便于院系面试工作人员联系,在面试阶段应保持手机电话畅通。
8.面试过程中若发生考生方断网情况,面试小组工作人员将在第一时间电话联络考生,继续面试问答。请在电话铃响1分钟之内接听,如超时,作自动放弃本次面试处理。
二、复试费缴纳
根据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照每生80元收取复试费用。请各位同学于3月26日中午12点前登录南京大学在线支付平台http://pay.nju.edu.cn/,选择“校外用户”,并输入自己的16位支付码登录(支付码请查收附件3),完成在线缴费。如需开具发票,请考生在缴费时间段内于在线支付平台自行下载电子发票。
三、系统测试阶段
测试时间:3月26日下午16:00
请考生根据附件1的线上面试分组以及腾讯会议号的安排,进入指定会议室(请仔细看清自己所在的分组以及腾讯会议室、分清线上面试测试以及线上正式面试的不同腾讯会议室),进入会议室务必实名,考场负责人会逐一让考生进入“面试室”,测试视频与语音是否正常工作。(每人测试时间2分钟左右)
有的测试小组人数较多,请考生在电脑前耐心等待,不要离开电脑及软件。
各考场考生名单及顺序请见附件2。
四、正式面试阶段
面试(满分300分):
(1)形式:远程复试
(2)内容和要求:外语口语面试、专业知识面试、综合素质面试(含思想政治品德素质考察)
(3)面试成绩=50(外语)+150(专业知识)+100(综合素质)=300
(4)面试及格线:180。面试不及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品德素质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正式面试时间:3月27日(具体时间见附件2)
请考生根据各自考场输入会议室ID及密码,进入会议室务必实名,进入相应“等候室”。面试开始后,负责人将会根据面试顺序,按次序通过考生进入“面试室”,完成面试。
各考场考生名单及顺序请见附件2。已完成面试的考生不得通过任何途径在网络及现实中讨论与面试相关的内容,如造成信息泄露,取消考生成绩,责任自负。
靠后的考生等候时间较长,请耐心等待。(每位考生面试时间20分钟左右)
面试流程如下:
1.面试开始后,老师会按照面试次序进行准入(面试室)。
建议考生背靠白墙,考生应保持坐姿,头部、肩部、双手应置于视频图像中,并清晰可见。不得遮挡面部及耳朵,不得佩戴耳机及耳饰,不佩戴口罩,长发同学建议扎起头发,清晰显示脸部、耳部、上半身。前一位考生面试时,考场秘书会提前通过短信的形式通知下一位考生做好准备,考生务必保持相关通讯设备畅通。
2.出示身份证,配合老师进行报考资格在线审查、面试环境检查等事项,面试全程考生应按照要求操作,视线不能离开屏幕。
3.按院系规定进行在线面试工作。如听不到考官声音或者出现其他特殊情况,不要擅自离开网络面试界面,请保持手机联系畅通,面试小组工作人员将在第一时间电话联络考生,继续面试问答。请在电话铃响1分钟之内接听,如超时,作自动放弃本次面试处理。
4.面试过程中禁止自行录音录像,结束后禁止泄露、传播面试内容。
5.学校和招生院系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面试。
五、结束阶段
1.网络面试结束后,按照考官要求退出面试界面,经工作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网络面试。
六、其他
1.教育部规定,对违反招生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招生公平、公正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考生的违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考生人事档案。
2.依据“两高”《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硕士生招生中组织作弊、替考等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刑事案件,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定罪量刑。
3.研究生招考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音视频等任何形式记录和传播考试内容、考试过程等与考试有关的信息,如有违规行为,视同作弊。
南京大学文学院
202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