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复试阶段安排
(一)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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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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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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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3月24日上午9时。
地点:南京大学鼓楼校区逸夫管理科学楼一楼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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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3月24日下午14时至17时(考生须13时30分到场)。
地点:法律(非法学)硕士在南京大学鼓楼校区逸夫管理科学楼1101室和1203室;
法律(法学)硕士在南京大学鼓楼校区逸夫管理科学楼20楼报告厅;
法学硕士在南京大学鼓楼校区逸
夫管理科学楼20楼报告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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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3月25日上午9时始 (考生须8时30分到场)。
地点:南京大学鼓楼校区逸夫管理科学楼(具体地点见当日一楼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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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费
1.每位复试同学需缴纳复试费80元。
2.缴费方式:请严格按下述通知进行操作,不要轻易相信其他渠道信息,谨防网络诈骗。请考生登录南京大学在线支付平台(http://pay.nju.edu.cn/),选择“校外用户”,凭本人的支付码登录并完成网上缴费。支付方式请选择“扫码支付”。请务必在2023年3月23日16:00前完成缴费,否则视同放弃考试资格。完成复试费缴纳的无需提供额外的缴费证明。需开具发票的考生,请在缴费时段内在支付平台自行填写信息申请电子发票(详见附件《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缴费操作指南》)。
支付码:请查看附件中的《2023年法学院研究生复试费支付码》,确认本人的支付码。
(三)复试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于2023年3月24日9时准时至南京大学鼓楼校区逸夫管理科学楼一楼大厅进行资格审查。
1.复试具体审核材料及内容如下:
(1)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
(3)往届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4)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 (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于2023年9月1日前取得);
(5)报名确认信息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交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资格审查时考生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请预先按以下顺序装订好):
(1)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一张;
(2)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3)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应有本人照片和入学年月、学号、注册情况等);
(4)准考证复印件;
(5)考生自己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A4纸)(见附件)。
3.注意事项
(1)不符合报考条件和不进行资格审查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2)考生应保证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否则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3)复试时请备好以下材料原件备查: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或毕业证
(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非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