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南京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南京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及相关说明》,结合本院系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专业复试分数线
专业方向名称及代码
|
政治
|
外语
|
业务一
|
业务二
|
总分
|
建筑学081300 01方向
|
50
|
50
|
75
|
75
|
346
|
建筑学081300 02方向
|
50
|
50
|
75
|
75
|
302
|
建筑学081300 03方向
|
50
|
50
|
75
|
75
|
316
|
建筑学081300-04方向
|
50
|
50
|
75
|
75
|
344
|
城乡规划学083300
|
50
|
50
|
75
|
75
|
313
|
建筑学专业硕士085100
|
55
|
55
|
90
|
90
|
340
|
城市规划专业硕士085300
|
55
|
55
|
90
|
90
|
335
|
备注: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请执行《南京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及相关说明》。
2. 本院系不接受任何理由的破格申请。
3.本院系不接受任何理由的调剂申请。
二、招生计划及复试人数
1.学术学位硕士
专业名称及代码
|
统考名额
|
复试人数
|
复试比例
|
建筑学081300 01方向
|
2
|
3
|
1:1.5
|
建筑学081300 02方向
|
5
|
6
|
1:1.5(仅6人上线)
|
建筑学081300 03方向
|
2
|
3
|
1:1.5
|
建筑学081300 04方向
|
1
|
1
|
1人(仅1人上线)
|
城乡规划学083300
|
9
|
13
|
1:1.5(仅13人上线)
|
2.专业学位硕士
专业名称及代码
|
统考名额
|
复试人数
|
复试比例
|
建筑学专业硕士085100
|
57
|
95
|
1:1.6
|
城市规划专业硕士085300
|
56
|
85
|
1:1.5
|
备注:少数民族骨干高层次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统筹安排,达到学校规定复试条件的由学院组织复试。
三、各专业复试名单(见附件)
此次公布的名单为拟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只有通过复试资格审核后,方可参加复试;请牢记三位数读书编号。
四、复试内容和要求
我院今年采用线下复试方式。
(一)笔试(满分150分)
1.报考建筑学081300—01方向的考生须参加2门笔试科目:建筑设计(6小时快图题)+建筑理论写作(3小时),均为闭卷,每门满分150分,笔试成绩为上述两个笔试成绩的平均分。
2.报考建筑学081300—02方向的考生须参加2门笔试科目:建筑设计(6小时快图题)+城市与建筑原理(3小时),均为闭卷,每门满分150分,笔试成绩为上述两个笔试成绩的平均分。
3.报考建筑学081300—03方向的考生须参加2门笔试科目:建筑设计(6小时快图题)+计算机辅助建筑设计(3小时),均为闭卷,每门满分150分,笔试成绩为上述两个笔试成绩的平均分。
4.报考建筑学081300—04方向的考生须参加建筑物理(3小时),闭卷,满分150分。
5.报考建筑学085100的考生须参加建筑设计(6小时快图题),闭卷,满分150分。
6.报考城乡规划学083300、城市规划专业硕士085300的考生须参加规划与设计(6小时快图题),闭卷,满分150分。
(二)面试(满分150分)
1.内容和要求:主要包括专业(方向)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含综合知识理解、作品成果集和思维表达)、外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含时政题等)。
2.面试成绩=专业(方向)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100分)+外语测试(50分)。
3.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是否合格)。
面试及格线:90分。面试不及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办法
1.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2.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3.排名方法:报考建筑学学术(081300)专业,按该专业各方向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报考其他专业,按该专业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我院根据招生目录、招生计划、复试情况、总成绩排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等确定拟录取名单。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总成绩出现同分的情况,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初试成绩也同分,则根据初试科目后两门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排序。
六、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南京大学鼓楼校区,建良楼(老文科楼)在北园,靠近金银街西北门。
1.报考建筑学081300、建筑学专业硕士085100的考生:3月22日周三09:00-10:00,南京大学鼓楼校区建良楼201室。
2.报考城乡规划学083300、城市规划专业硕士085300的考生:3月26日周日14:00-15:00,建良楼201室。
3.资格审查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考生的准考证(原件、复印件)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在同一面的彩色扫描打印件)。
(2)近期正面免冠手持身份证照片A4一张。
(3)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的学生证(如遗失,本科学校出具在读/学籍证明)。往届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如果存在大学本科期间转专业的情况,导致学生证上专业名称未变更的,需由所在院系出具证明]
(4)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本科学校教务处或学院提供并加盖公章、往届本科毕业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外语能力(CET-4、CET-6、IELTS或TOEFL等)成绩单复印件上应加盖公章。
(5)考生个人陈述A4一页,包括个人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五个方面内容。无模版,字数不少于300字,内容可打印。但需手写文末文字并签名。(文末文字请手写:本人复试考生某某某已知晓《诚信复试承诺书》、《考场规定》和报考学院官网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并遵守。本人承诺提交的所有复试材料(含作品成果集)真实、有效、无误。如发现有任何虚假材料,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6)《诚信复试承诺书》验证现场手签提交。
另外,2023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如属于此项的,须提交)
说明:请按照要求依次排序准备好相关上述纸质材料(不必装订),每页均为A4版式,现场提交。参考:材料1-6_模版.docx(见附件),最后做成1个PDF文件,命名格式为:三位数编号-姓名-手机号.PDF。该电子版文件也须现场提交。
4.考生现场提交个人成果作品集电子版。该集册不超过20页,文件大小不超过20MB。该集册必须真实且集中反映考生本科不同学习时期真实且典型的建筑设计/规划设计代表作品、研究报告、课程作业、创新计划、获奖情况等。每个代表作品中必须在集册统一位置、明显、准确、真实标注出指导教师姓名、所有合作同学的姓名(按序)。如果是独立作品,请在本人姓名后标注(独作)。毕业后的建筑设计/规划设计作品成果(含研究报告、论文、成果)最多1个,并请严格准确标注出设计规划成果人员姓名(按序)。以“三位数复试编号_姓名_作品成果.PDF”命名该文件。(按序是指:有众多同学共同合作完成一个规划、设计课程作业/作品/成果时,上交教师或申报成果的最后作业、最后成果的完成同学 (完成人)的排序)。
请考生认真核对《验证表》上本人的通讯地址(包括邮政编码、门牌号码等,用于接收入学通知书、自筹经费、定向培养协议书或调档函等)。
5.每位考生收取80元复试费,请考生于3月21-22日期间登陆南京大学在线支付平台(http://pay.nju.edu.cn/),点击“校外用户”,选择“手机号”,输入手机号、验证码、短信验证码后,点击“查询”,进行缴费。缴费系统默认的手机号为考生本人报名时预留的第一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七、复试环节安排
1.报考建筑学081300、建筑学专业硕士085100的考生。
(1)建筑理论写作、城市与建筑原理、计算机辅助建筑设计、建筑物理,定于3月22日周三13:00-16:00在建良楼201教室举行。
(2)建筑设计(6小时快图题)定于3月23日周四09:00-15:00在建良楼201、211教室举行。考生自带A1绘图板、A1图纸一张和相关绘图工具。
(3)面试
①报考建筑学081300—04方向的考生面试定于3月23日周四14:00,建良楼304会议室。
②报考建筑学081300—01、02、03方向的考生面试定于3月24日周五09:00,建良楼118教室。
③报考建筑学专业硕士085100的考生面试定于3月24日周五09:00,建良楼303会议室。
2.报考城乡规划学083300、城市规划专业硕士085300的考生。
(1)规划与设计(6小时快图题)定于3月27日周一09:00-15:00在建良楼201、
211教室举行。考生自带A1绘图板、A1图纸一张和相关绘图工具。
(2)面试定于3月28日周二09:00,建良楼303会议室。
3.复试考生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上述考试,并请提前30分钟到考场。
八、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考生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025-83593020或发邮件至470399203@qq.com咨询徐老师。考生如有异议,可进行申诉。申述电话:025-83592755。电子邮箱:zhenfeng@nju.edu.cn。通信地址:南京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建良楼,南京市汉口路22号,邮编210093。
九、《诚信复试承诺书》、《考试规定》(见附件材料1-6_模版中)。
十、本细则未涉及部分,除《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南京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有明确规定外,由本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京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23年3月17日